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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傳習手札>師訪徒三年;徒訪師三年  

 

老子,第五十八章:「禍兮福所倚,福兮禍所伏。」

禍與福常相因而至,禍是造成福的前提,而福又含有禍的因素。

一切萬有皆由因緣之聚散而有生滅,即因緣生滅;而由因與緣和合所產生之結果,稱為因緣具合

依我個人的經驗來看,年輕人沒有幾位可以深刻的反省到這項問題,絕大多數都是跌破頭皮,才知道古訓。

由於信心的不足,卻在猶豫和觀望中錯失因緣。

<師訪徒三年;徒訪師三年 > 乃喻傳統的收徒與拜師是極其慎重。

人與人之間的因緣不外乎:報恩、報怨、討債、還債,四種。

生為人,有福份能修行,方能求定求慧,完成成就自我,進而發願普渡眾生!

修行路,本來就是生生世世福德定慧的累積,但問今生自己能修行成就多少,不必顧慮前途茫茫!

只問當下,我有多少慧眼隨順善行!還得惕厲自我,在紅塵滾滾之中,是否迷惑於貪嗔癡慢疑,錯失因緣而不行善舉,反而再造惡因!

身難得,隨順因緣,要解脫前世所種的因,那得靠智慧才能圓滿善了前因!

師徒因緣:師父要找好弟子,比弟子找好師父難多了。

過去歷代先輩中,錯失因緣的例子,太多、太多了。

有緣的人,總是在花好月圓的時候相遇,

在剛好的時間明白應該明白的事,

才能在剛好的時刻說出剛好的話,結成剛好的因緣。

而無緣的人,就總是彼此錯過了。

若真的能就此錯過的話倒也罷了,

因為那樣的話,就如同兩個一世也沒能相逢的陌生人一樣,

既然不相知,也就沒有得失,也就不會有傷痛,

更不會有無緣的遺憾了。

遺憾的是那種事後才能明白的「緣」,

總是在「互相錯過」的場合發生。

總是在擦身而過之後,才發現,

靈魂的轉生點,也就是悔改與知錯的貴賓客,

當貴賓客與你錯失在交叉口中,那錯失的機緣叫「命運!!」

●※閭山_法清宗壇道法卜卦擇日舘   舘主 蘇老師 2007/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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